1.133 夺母之恨  刘备的日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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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指代笔,蘸茶水书于案上。

曹节面色微变:“此女早不在人间,如何赎回。”

“老大人何须瞒我一人。”张让将金丝锦囊,并指推至面前:“诚如老大人先前所言‘合则两利,斗则两败’。陈年旧事,知情者早已作古。老大人不说,何人能窥破?”

“意欲何为?”利字当头,曹节如何能忍心拒绝。然,来龙去脉,利害关系,需一清二楚。再做计较。趋利避害,人之常情。曹节老奸巨猾,如何能例外。

“乃为博陛下龙颜一悦。”张让直言道:“陛下别无破绽,唯‘蒸母’也。”

“竟有此事。”曹节面色古井无波,远未有如此这般惊讶。显然,他也料到。

《小尔雅·广义》:“男女不以义交谓之淫。上淫曰蒸,下淫曰报,旁淫曰通。”

上古时。父死,子娶庶母,称“蒸”。兄、叔死,弟、侄娶寡嫂或叔母,曰“报”。二者合称“收继婚”。盛行于春秋先秦,彼时亦合礼法。然今已废止,乃人伦大禁。唯蛮夷戎狄等异族,尚有留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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